公開項目 | 內 容 |
辦事項目名稱 | 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 |
辦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和《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廣東省母嬰保健管理條例》、衛生部《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以及省衛生廳《印發〈廣東省母嬰保健技術服務項目審批管理辦法〉的通知》(粵衛〔 2003〕46號) |
辦理條件 | 一、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或《護士執業證書》; 二、符合《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基本標準》、《婚前保健工作規范(修訂)》和《廣東省助產技術服務基本條件》中對人員的規定要求; 三、取得“廣州市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崗前培訓合格證書”; 四、符合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
辦理程序 | 一、培訓 擬從事助產技術服務、實施醫學上有需要的終止妊娠與結扎手術和婚前醫學檢查的人員必須由工作單位組織統一參加廣州市衛生局舉辦的崗前培訓,經考核合格獲得“廣州市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崗前培訓合格證書”方可申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 二、申請 1.申請從事助產技術服務、實施醫學上有需要的終止妊娠與結扎手術的醫務人員由醫療保健機構須向區(縣級市)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衛生許可受理部門提出申請; 2.申請從事婚前醫學檢查的醫務人員由所在醫療保健機構向廣州市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衛生許可受理部門提出申請。 三、審批 審批機關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 20個工作日內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核合格的,發給《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不合格的,退回材料并書面說明理由。 |
收費標準及依據 | 5元/證。依據國家計委和財政部《關于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等工本費標準的通知》(計價費[1996]1222號) |
辦理期限及服務承諾 | 受理申請后 20個工作日內 |
辦事需提交材料目錄 | 一、《廣東省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資格審批表》二份和近期免冠 1寸照片三張; 二、《醫師執業證書》或《護士執業證書》; 三、技術職稱證明; 四、廣州市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崗前培訓合格證書。 |
申請書(表格)名稱 (附示范文本) | 《廣東省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資格審批表》 |
聯系電話 | (020)81082382 |
辦公地址 | 婚前醫學檢查項目:廣州市東風西路 182 號; 助產技術、結扎和終止妊娠手術項目:各區(縣級市)衛生局 |
受理窗口 | 婚前醫學檢查項目:廣州市衛生局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處; 助產技術、結扎和終止妊娠手術項目:各區(縣級市)衛生局 |
辦事網址 | http://www.gzmed.gov.cn |
投訴電話 | (020)81085324 |
投訴處理時限 | 接到對經辦公務員的投訴后,在 5個工作日內進行調查核實并予答復,遇復雜情況適當延后。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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