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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于 2008-4-11 17: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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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答】
迎春朋友: 你所遇到的情況,在目前的審判實踐時有發生。有些人為了達到多分夫妻共同財產的目的,不惜使出種種手段,隱瞞債權或偽造債務。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遇到此種情況時,既要保護債權人的合法債權,也要保護離婚者雙方各自的權益。所以對一方出具的欠條,都要進行縝密的調查后才能做出判決。如果你丈夫在法庭上出示那一沓子借條,你請求法庭對其進行審查就是了。法庭會從借款資金的來源、借款的用途以及資金的流向等方面審查其真實性。除了讓欠條持有者進行說明之外,必要時還會要求證人出庭,以便查清債權人的真實身份和借款事實;也可以使用現代科技手段對欠條進行鑒定以辨別其真偽。如果最后確認這些債務確實存在的話,你還可以要求審查其合法性,即審查是否以借據的形式掩蓋著償還賭博、嫖娼、吸毒等欠債的非法目的,而非法的債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同時,你還可以要求審查這些債務是否是為家庭共同生活所欠。如果沒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對外即使用家庭共同財產償還,對內也應由欠債人自行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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