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之道: 遠離畸胎原 在醫學上,對發育中的胎兒有影響或有副作用的因子,稱為“致畸因子”,包括藥物、感染、化學物品及放射線物質等。一般而言,懷孕初期三個月,是胎兒細胞分化與器官形成的重要時期,致畸因子在此時最容易造成胎兒異常。然而,在整個懷孕過程中,胎兒都可能受到致畸因子的影響。 藥物:包括男性荷爾蒙、酒精、某些抗生素(如四環霉素)、抗癲癇藥、抗癌藥物。一旦有計劃要懷孕時,月經來的十天內可服藥,之后,宜謹傎或避免服用任何藥物。因為在無法確定用藥的安全性時,只好訴諸消極性的避免。 胎內感染:包括德國麻疹、梅毒、B型肝炎、水痘、巨細胞病毒感染。積極的對策是,孕前先確認是否具有這些病毒的抗體,若是沒有應作病毒疫曲預防注射,獲得抗體大約三個月后再考慮懷孕。 超音波篩檢 懷孕初期: 主要目的在確定懷孕周數、預產期,與是否為子宮內懷孕。 懷孕中期: 除了彌補懷孕初期未作超音波檢查之不足,主要目的還是針對胎兒的重大畸形作篩檢,如腦部異常 (水腦、無腦……)、四肢畸形、胎兒水腫等、另外,此時可由超音波得知胎兒的性別。 懷孕末期: 主要目的為評估胎兒的發育狀況、胎兒體重、胎位是否正常、有無植人性胎盤或前置胎盤、羊水量的多寡、是否有合并畸形(早期未出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