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斯特娜夫人傳授的經驗,在教孩子語言時,語法不是最重要的。她為此還舉例說,哈巴特、斯賓塞到60歲時仍沒有看過語法。這表明,語法實際上并不那么重要,特別是對于孩子來說,更是沒有多大必要。因此,在女兒8歲前斯特娜夫人并未教過她語法。在她的教育方法中,她認為,教孩子語言,不應采用教語法的辦法,而應當通過聽和說來教。正如她所觀察到的: 孩子都喜歡說話,從小時起,他們就常常一個人把學到的單詞反復地說著玩。我決心利用孩子的這種傾向,把孩子能理解的有趣的故事,用精選的詞句組成短文,讓女兒記住。我女兒不僅能很快地記住,并總是高興地復述著。以后,我把這些短文翻譯成各種外國語,讓她記住,她也能很快地記住。根據我的經驗,在人的一生中,1~5歲可能是最有語言才能的時期。 在教孩子語言方面,斯特娜夫人決心讓女兒盡可能早地打下一門主要外國語的基礎。為了達到此目的,她先讓女兒背誦《艾麗績斯》。在女兒尚未很好地掌握英語之前,她不教女兒其他的外語。盡管有些語言學家認為,孩子能同時學會兩三國語言,但根據她的經驗,這可能會使孩子苦惱,而且弄得不好孩子哪一國語言也學不好。 在維尼能流利地說英語之后,媽媽便不失時機地馬上教她學西班牙語。為什么選教西班牙語呢?因為在歐洲各國的語言中,西班牙語是最簡單的。媽媽教女兒西班牙語的方法也同教她英語一樣,即仍然先從訓練聽力開始。 從維尼的例子又一次證明,孩子的外語才能是很驚人的,當維尼5歲時,她實際上已能用8個國家的語言表達自己的思想了。而且斯特娜夫人感到,假如她繼續教的話,女兒可能會10個,甚至20個國家的語言。 但在教會維尼幾種語言后,她將教育女兒語言的重點轉向了世界語。而且她還為自己教女兒學了那么多種外語有些后悔。她在書中寫道: 假若我再培育孩子的話,我打算首先教她英語,接下來就只教她世界語,不教其他的語言。世界語是一種非常簡單的語言,據說托爾斯泰只學了一個小時就會寫信了。世界語,任何一個孩子在搖籃期就能學會。在媽媽的熱心教育下,維尼4歲時,不僅能用世界語進行讀寫,而且能自由地運用它說話。我決心讓女兒在這一年嘗試用世界語寫劇本。果然功夫不負有心人,不久,在尤利亞·比阿巴娃女士的幫助下,我終于如愿,小維尼寫的一個劇本在某一慈善會上上演了。據說這是在美國上演的第一部世界語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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