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并非遺傳
有的父母常常這樣一本正經地說:“我的孩子學習這樣差,而人家的孩子卻學習得那么好,那是因為人家的孩子家長都畢業于名牌學校,有好的遺傳因素,而我只有認命啦!” 鈴木對這樣的說法抱懷疑態度,并不斷開展實驗性的教育,從而增強了信心,由此得出如下結論: 遺傳有遺傳法則,能力有能力法則。能力與遺傳法則無關,能力是在不斷適應生存環境的過程中獲得的。 所有孩子由于遺傳造成生理上的千差萬別,這是事實。但不管怎樣,各種能力都是根據出生后的環境條件獲得的。與遺傳有關的只不過是像哭聲有大有小那樣對環境條件的感受程度和適應速度的不同而已。盡管這樣,這些不同也會隨著環境的影響而逐漸消失。 這就是能力法則,該法則對所有孩子都是適用的。例如,生于大阪府的孩子們,由于每天受父母大阪口音的熏陶,他們都掌握了大阪語的抑揚頓挫和速度,能流利地說出大阪語。他們的大阪語言之所以運用到如此地步,是因為他們在最好的環境條件下培養的。在大阪的孩子們都具有掌握大阪語言的能力,但在自由運用的能力上是有差異的。這種能力上的差異與遺傳毫無關系。這一點,我們應該注意。遺傳這種觀念會嚴重束縛孩子們能力的培養和發展。 人們往往把能力歸結為遺傳的原因是由于能力法則尚未廣泛應用的緣故。當時人們普遍認為的教育法不是根據能力法則來實施的,對孩子們開展的是與能力開發無關的教育。孩子受教育既然離不開環境,那么才能教育要早期實施,鈴木先生認為,可能的話,最好從零歲開始。 鈴木自認為自己開發能力較晚。由于培養方法不當,在自己的能力提高上確實蒙受了重大損失。但他沒有因此而失望,而是認為:不管年齡大小,以良好的方法進行訓練,經過努力必然會提高能力。 有人常向鈴木提出這樣的疑問:“我家的孩子已經上了高中了,對他們進行才能教育還有可能嗎?”對此,他的回答是:“我是從17歲開始接受才能教育的。從我這個例子可以看出,無論什么樣的孩子都是可以接受才能教育的。重要的是要從幼苗開始精心培養,直到開花結果。” 針對有的人說“每個孩子都有傾向性的素質。”鈴木曾苦口婆心地勸解:“在人的能力上根本不存在特定素質這東西。”他認為,有的人之所以把“傾向或不傾向于什么”也看成是本質性的東西,是因為他們把每個孩子的成長條件看成是一樣的緣故。而實際上,即使人在幾乎相同的條件下教育,也會出現相當大的差異。 每個孩子除了身體條件有所不同外,他們所處的環境:家庭結構、父母與孩子的關系、兄弟姐妹的關系、家族的階層關系以及氣候、風土、文化等也不同,因而對孩子的影響也絕不是一樣的。在這種錯綜復雜的環境中,孩子們的能力也是千差萬別的。 由此,從幼兒開始就似乎出現了傾向或不傾向于什么這一特定素質的表面現象。實際上,當環境條件一改變,也會使其傾向性突然發生變化。在這種表象的迷惑下,有的父母就貿然斷定了孩子的“素質”,說出“我的孩子在這方面不會有出息”的話來。 對此,鈴木很是擔憂,在他看來,心靈、感覺和性格都是能力。這些能力是可以用一種教育方法去培養的。為了讓人們明白這個道理,鈴木幾乎花了畢生的精力去探討它,并且用音樂教育的實踐向社會表明:“任何一個孩子都有通過音樂達到高水平演奏能力的可能。”因此,他希望人們不要脫離本質東西,而只忙于探索那些根本不存在的所謂“特定素質”。 為了進一步說明這一點,在《早期教育和能力培養》一書中有這樣一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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