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英格蘭醫學雜志》(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上發表的一篇研究調查了所有生于1935年4月1日與1978年3月31日間的丹麥婦女,大約150萬人。科學家們沒有興師動眾地要求婦女們對生育問題作答,而是參考了丹麥有關流產和乳腺癌的國家登記記錄。13研究人員未發現患乳腺癌風險增高與流產有關系。他們對30歲前做正當流產的瑞典婦女進行了類似分析,沒有發現第一期墮胎與乳腺癌有什么聯系。14(更早一些的瑞典數據報告顯示,兩者可能有關聯;然而,后來的分析表明先前的報告有問題,很有可能是因為患乳腺癌的婦女更愿意告知研究者曾經流產的事實,而那些健康婦女往往隱瞞自己流產的經歷。)15最后,一項研究把3200名美國乳腺癌患者與4844名健康婦女進行了比較,發現“得癌并不受到流產的顯著影響。” 最終,諸多的研究并沒有達成某種結論。為了整理這些前后不一致的發現,美國癌癥協會與美國國立癌癥研究院已回顧了所有研究并達成了一致的結論:流產和得乳腺癌風險之間并無確鑿關系。17據說,美國國家癌癥研究院正資助至少6個調查項目來調查完整的妊娠史,包括引產和自然流產與患乳腺癌風險之間的關系。美國國家癌癥研究院的研究員承認,在某些小群體婦女中有可能存在更高或更低的得癌風險。“比如,”一份研究院(nci)報告稱,“丹麥一項大規模的研究發現,在妊娠未滿7周就流產的女性得癌的幾率更低,相對而言,在懷孕7~8周流產的婦女則面臨著更大的風險。” 無論這些發現是否減輕或加強了你對這個問題的疑惑,只要你理解對此問題作定論有多困難,你就會好過些。要對“流產是否加大患乳腺癌的風險?”這一問題做出確定回答,需要做一個大型隨機對照實驗—這是科學研究的“黃金標準”。但此類研究永遠都不可能實現,因為在一個隨機對照實驗中,需要由研究者(而非病人)決定誰該流產,這樣才能把兩組婦女間可能影響得癌風險的差異降到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