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不能一次診斷宮外孕? 宮外孕從初診到確診有時需要經過好幾天的時間,因為從受精卵到胚胎形成而且體積大到足以引起宮外孕癥狀的時間遠不只一兩天。幾天來,孕囊仍在發育中,癥狀也由不典型到典型,所以說不能立即診斷出來就是這個道理。由于宮外孕患者就診據發病時間不一,破口大小、內出血量多少、病人耐受性等因人而異,所以患者體征表現多種多樣,不典型者就容易與其他急腹癥相混淆,增加了診斷的困難。因此對急性腹痛的婦科病人如果一時確診不了的,就應以急腹癥收住院觀察,防止發生意外。在這一點上,就可以高舉“寧可錯殺一千絕不放過一個”的牌子。 關于誤診 醫務人員在對疾病診治時,限于各方面的原因,疾病尚處于早期,臨床癥狀和體征不明顯,或因醫療技術水平、設備條件的限制等,都可能導致診斷的錯誤,這些診斷錯誤并不能籠統地歸結為誤診。由于各種疾病均有復雜的發展過程,在典型的癥狀和體征沒有表現出來時,再高明的醫生也難以確診。如初診為宮外孕待排的患者,住院一周后孕卵游行又成為宮內孕的情況也常有所見。醫學大師張孝騫教授說過“世界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也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病人,每一個病人對醫生來說就是一道考題……”。 關于隨診 告訴病人病情變化、出現異常情況或治療無效要隨時來看,是醫生對患者疾病的重視性和預見性的表現。由于門診病人存在著不能及時掌握病情變化的這種特殊性,所以對不夠住院標準的疑似患者要強調隨診。 關于宮外孕投訴與糾紛 應該說投訴與糾紛是有區別的,投訴往往存在許多主觀因素,存在患者對醫務人員和診斷治療的期望值過高,存在對醫學知識的貧乏,當然也不乏無理取鬧者;另外還存在某些疾病的特殊、意外,或存在一些難以一時定論和醫學還未能揭示的問題。當責任難以認定或的確存在過失時,上升到糾紛就不可避免。投訴的原因可能很簡單,也容易化解。而處理糾紛可以說是一種業務學習和人際溝通的過程。處理糾紛要明確責任、懲罰分明。處理得當不但能保護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促進他們鉆研業務,還能推動醫患協作、普及醫學科普知識、加深醫患之間的理解與溝通以及行政領導與臨床醫務人員之間的相互理解和溝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