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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于 2008-8-28 10: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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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孕婦應從以下幾方面來鑒別胎動和妊娠期腹痛:
1.懷孕早期的鑒別 孕婦若在懷孕4個月之內出現腹痛,則不是胎動。因為胎動一般在懷孕16—20周才出現。此期間,若有下腹部墜痛、肛門墜脹、陰道流血等現象,則應考慮到宮外孕、葡萄胎、流產等情況的發生。
2.懷孕中晚期的鑒別 如前所述,孕婦的胎動有一定的規律性,一般每小時3—5次左右。胎動在懷孕28—37周時較活躍,但不會引起孕婦明顯的不適。胎動后的腹部局部不適,幾秒鐘或數十秒鐘就可緩解。如果孕婦在懷孕的中晚期出現全腹下墜、肛門墜脹,陣發性腹痛并伴有陰道流血時,則應考慮到早產、胎盤早剝等情況的發生。若腹痛位于右下方或偏上,無規律性,且孕婦有高熱、惡心、嘔吐等癥狀時,則應考慮到急性闌尾炎的發生。若孕婦在臨產后,出現全腹強直如板狀,且疼痛難忍等現象時,則應警惕子宮破裂的發生。
總之,孕婦一旦出現與胎動無關的腹痛,就應引起重視,并應及時就診,加以鑒別,以免釀成禍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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