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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媳紅杏出墻與他人結婚后還到家中要錢,覺得臉面全無的“公婆”竟強灌農藥毒死了年僅19歲的“兒媳”。記者昨悉,襄陽市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公公”無期徒刑,“婆婆”有期徒刑13年。
高某是江蘇人,在江蘇江陰市打工時與襄陽市牛首鎮青年小王相識。2007年,17歲的高某未婚先孕,后與小王結婚生下一女(沒拿結婚證舉辦了婚禮)。此后,小王到重慶打工,高某在襄陽市襄州區一服裝廠打工,其間高某認識了襄州區一男子并結婚。
2009年7月16日晚,高某回到牛首鎮李溝村4組看望2歲的女兒。因高某與別人結婚,小王的父母王某夫妻對高某的到來非常反感。當天晚飯后,王某夫妻便要高某離開,高某沒有離開,還借故向王某夫妻要錢。“你還不如喝藥死了算了!”王某夫婦遂起意殺死高某泄憤。
王某夫婦拿出農藥,強行將農藥灌進高某口中?吹礁吣潮还嘞罗r藥后雙腳亂蹬,王某夫婦感到后悔,將高某送往衛生室搶救。途中,因擔心救不活高某,又擔心形跡敗露,便將高某抬到路邊的玉米地里遺棄。
當“公婆”離開后,頭腦清醒尚有氣息的高某,爬到田邊路上向行人求救。高某被送到市區醫院救治。經搶救無效,高某于當年7月17日7時許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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