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陽的小張,原本意外懷孕夠煩心的了,可去醫院打胎,來來回回折騰了四五回,這是遭的哪門子罪。眼前的小張,看起來精神非常虛弱,和她22歲的年紀很不相符。就在上個月,小張得知自己意外懷孕,因為和男友還沒結婚,兩人考慮去醫院做人工流產。做完手術后,小張的身體出現了一些異常,但醫生說都是正常現象,讓小張安心回家休養。直到術后兩周,小張的情況仍不見好轉,不斷出現腹痛和流血的癥狀,到醫院一復查,結果。 再次進行刮宮手術,小張已經相當虛弱,原本以為這一切都應該結束了,誰料,一場噩夢還在繼續。就這樣,五月一號,小張又進行了第三次刮宮手術,精神上和肉體上的折磨難以承受。不僅如此,小張和男友還擔心,連續三次的刮宮手術很可能導致今后懷孕困難,如果真的如此,醫院方面,能為這件事兒負責嗎?連續三次刮宮造成的損傷,醫院到底該不該負責?記者聯系上了城陽衛生局和衛生監督所,一行人隨后趕到醫院。得,原來這家醫院根本不具備做人工流產手術的資格,而且類似的違規現象,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 超范圍行醫的處罰是跑不了了,只是,對于小張遭遇的傷害,院方又是個什么態度呢?這位醫務科的工作人員說,小張之所以要做這么多次手術,主要是因為子宮后傾,連續三次手術,完全是為了患者考慮,因為一旦於血聚積,很可能造成更嚴重的后果。只是,一個不具備手術資質的醫院,給患者連做了三次刮宮手術,竟然還說是為了病患的健康考慮,怎么聽都有點假情假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