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審計報告》昨日(17日)出爐,力數學券幼稚園雜費高昂及租津制度漏洞等“五宗罪”。報告批評香港教育局只審批學券幼園的學費及膳食費,但其他如校服、書簿文具及活動收費毫無規管,令全港13萬學券家長平均每年要負擔逾3000元(港幣,下同)雜費。報告不點名批評有幼園每年的雜費收入過百萬,相當于學費兩至四成,更有幼稚園單辦慶祝會,一年收入已高達50萬元。 香港《明報》報道,教育局正檢討學券制,并籌備長遠落實幼稚園免費教育。教育局長吳克儉回應稱,會在檢討時處理審計報告揭發的問題,若有個別情況有取巧的話會找出來處理。教育局補充,將要求幼園披露仔細的雜費費用,其他如租金津貼制度及薪級表等會交由早前成立的專責委員會討論。 教育局:將要求披露仔細雜費 審計報告指出,2010/11學年有37%學券幼稚園帳目錄得凈虧損,參加學券的幼稚園正逐年遞減,受惠學生比例亦由86%跌至79%等,促教育局關注。 報告批評學券幼園收取雜費卻無王管。根據審計署去年底收集121所學券幼稚園的2011/12年度資料,學校平均收取多于4項雜費,每名學童每年需繳逾3000元雜費,有關收入相當于學費收入的24%至44%不等。有幼稚園于該年度共有136.7萬元學費收入,但雜費收入亦高達60.2萬,相當于學費的44%。 教育局只審批學費午膳費 此外,教育局只審批學費及午膳費,其他雜項收費則毋須審批,幼園亦毋須詳細披露,家長難清楚掌握。據當局要求,學校只需于供家長選校參考的《幼稚園概覽》中披露午膳(如適用)、校服、書包及學習材料費,其他諸如文具、茶點及校車費則毋須披露。 審計署發現,受訪幼園毋須披露的雜費收入,占該等學校總雜費收入高達59%至73%不等,當中包括生日會、畢業禮及注冊費等,全皆不受規管。報告不點名發現,有半日制幼園于2010/11學年收取119萬元雜費,當中57.7萬(逾48%)來自學生慶祝活動費。 幼園協會:不信有靠雜費賺錢情況 香港幼稚園協會會長唐少勛表示,通脹下學習材料來貨價愈來愈高,部分規模較小的幼園不但難找供應商,更難于爭取折扣。她解釋,幼稚園一定不會強迫家長交費,如個別活動及材料費用,都會征求家長同意才收取,故她相信不存在幼園靠收取雜費“賺錢”的情況。她表示,若當局要求幼園遞交雜費收支明細,業界會樂意配合。 審計署建議教育局定期檢討學券制,因應學費“封頂”、當局應在參考通脹率外,按個別情況調整學費上限;報告又促請當局訂立更明確指引,確保幼園收取合理雜費、并將收支列明于帳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