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婺城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的王警官,接到了一個讓人撓頭的“報警”——報案人是個媽媽,帶著自己10歲的兒子。 媽媽說,兒子拿了家里39元錢,她要帶兒子自首。 轉過頭,她又偷偷跟警察說,她是想讓民警幫忙,“嚇唬嚇唬”兒子,教育他一下。 教育犯罪嫌疑人,王警官不在話下。可面對一個10歲的孩子,他真有些手足無措。這話,該怎么說? 這個1989年出生的未婚大小伙,頭皮都快抓破了。 兒子偷拿錢買玩具,媽媽怒了: 跟我到派出所自首去 3月2日晚上,王警官正在派出所值班。 晚飯后不久,一個30多歲的女人板著臉走了進來。 她扎著長辮,穿一身黑西服,身后不遠處還跟著個男孩,耷拉著頭,慢吞吞地拖著腿,踱著步子。 “警察同志,我發現我兒子偷了家里的錢,我說了他可能不會聽,想請你們幫忙教育一下他。”走進大廳,媽媽走到王警官身邊,小聲地說。 王警官一愣,下意識看了眼那小男孩。剛挪到大廳門口的孩子,轉身就想走了。 “站著別動!”媽媽一轉身,聲音大了起來,語氣挺嚴厲。 孩子低著頭不動了。 媽媽繼續向王警官“介紹案情”:過年的時候她給了兒子100元壓歲錢,但幾天過去了,錢分文未動,兒子卻多了個新玩具。 “我就覺得奇怪,問他哪來的錢。那時有個阿姨借住在我家的,沒想到他說,他是拿了阿姨的錢。”說著,媽媽情緒又上來了,“兒子今年才10歲,小小年紀就會偷錢了,長大了還了得?” 小男孩偷拿了多少錢?媽媽小聲說,錢不多,就幾十塊,但這個事情不是錢多少的問題。 “我要帶他自首!”她喉嚨又響起來。 民警審了這個“案值”最小的案子: 我就想告訴孩子,偷偷拿錢是不對的 媽媽說完,該王警官上場了。 雖然審訊過不少嫌疑人,但面對一個10歲的孩子,王警官吭吭哧哧半天,也沒想好怎么說。 這里,我們要介紹一下王警官的個人情況:他1989年生人,未婚,準備今年5月份當新郎。教孩子,他完全沒經驗。 “說輕了怕孩子不聽,說重了又怕他有心理陰影。”王警官頭皮都麻了。他低聲問這位媽媽,要是話說重了,孩子以后“恨警察”了,怎么辦? “不會,你就說。”這位媽媽倒很直爽。 再看看小男孩,10歲的孩子,個子已經有點高了,看起來挺老實的,面對穿著警服的民警,更是嚇得頭也不敢抬,說話都細聲細氣的。 王警官走到小男孩身邊,清清嗓子: “這次你拿了多少錢?” “35塊錢……” “到底拿了多少?”一旁的媽媽聲音又大起來。 看樣子沒說實話。王警官又加了一句:“到底拿了多少錢?如果說謊的話,就會被關起來,到時候見不到爸爸媽媽,也沒有人再買肯德基給你吃了。” 男孩有些無助,眨巴著眼睛,抬頭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媽媽:“一共拿了39塊錢,現在還剩25塊。第一次9塊,第二次10塊,第三次20塊……我趁中午阿姨在客廳的時候偷偷進臥室拿的。” 男孩頭又低下去了,聲音也輕到不能再輕。他說自己用這些錢買了玩具。 “接下來該怎么辦?” 男孩其實挺懂事,說自己要知錯能改,把錢還給阿姨,還要跟她道歉。 聽了這話,媽媽的表情緩和了下來。 離開派出所的時候,媽媽低聲對王警官說:“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