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生(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強生”)所產的“嬰兒牛奶營養霜”等產品宣傳語,聲稱“醫學證明,純正溫和,通過皮膚測試,低敏低刺激”,被湖北省孝感市工商局認定為虛假宣傳,開出了8萬元的罰單。27日,記者走訪了太原市北京華聯、山姆士、沃爾瑪等超市,發現強生涉事商品仍在售。 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去年10月17日孝感市工商局向該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除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外,還根據情節給予行政罰款8萬元。對此,強生表示接受處罰,并如數上交了8萬元罰款。 27日,記者對太原市幾家大型超市的走訪中發現,各家超市涉事的“嬰兒牛奶營養霜”、“嬰兒清潤保濕霜”和“嬰兒深層滋潤霜”等商品仍擺在超市醒目的位置,沒有下架,只是在外包裝上的宣傳語上,新批次的商品有了細微變動。記者在桃園北路的華聯超市內看到一盒批次“B121208F”的25克裝“強生嬰兒深層滋潤霜”,售價為13.7元,原先宣傳語前面的“醫學證明”四個字已改為“科學證明”,且下方依然注有“通過皮膚測試,低敏低刺激,無酒精,易吸收”等字樣。緊挨著的便是舊批次的該款商品,商品名為“強生嬰兒深層特潤霜”,60克裝,售價為29.8元,標識依然為“醫學證明”。對此,超市的工作人員稱,強生賣得挺好,沒有接到有關強生下架的通知,對于強生新批次商品標識將“醫學”改為“科學”,工作人員表示從未細看過。 走訪過程中記者發現,強生新批次的商品,諸如嬰兒深層滋潤霜、嬰兒牛奶營養霜,包括各類沐浴乳、爽身粉、香皂等均將標識由原先的“醫學證明”改為“科學證明”,而且目前超市新舊批次的商品共存。 對此,記者致電強生消費者服務熱線。強生工作人員稱,其產品宣傳語符合國家藥監部門規定,并進行了備案,符合相關法規規定。為避免“醫學”這一詞被誤讀,新產品的標識將“醫學”改為“科學”,這一變更已得到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同意。至于舊批次上的宣傳語,強生堅稱,嬰兒雙效滋潤霜和強生嬰兒牛奶營養霜等,在上市前已進行了充分的人體醫學臨床安全性試驗,符合國家監管要求。所以,目前在市場上流通的2012年12月31日前的舊標識的相關產品仍將繼續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