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繼父,誘奸繼女,還企圖與繼女成夫妻,結果被其妻子告發。9月25日,記者獲悉,近日,贛州市于都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荒唐的強奸案。一審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 據了解,2006年2月,被告人劉某某與離異女子大鳳(化名)結婚,大鳳帶著與前夫所生的女兒小玉(化名)與被告人一起生活。2009年下半年,劉某某施以小恩小惠,誘騙不滿十二周歲的小玉與其發生了性關系。 2010年3月,劉某某將小玉從學校帶至外省打工,并以夫妻名義同居。一年后,小玉產下一女嬰,當時其尚未滿14周歲。大鳳知情后,痛恨不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不久,劉某某被抓獲歸案。更為可悲的是,心智未成熟的小玉多次到司法機關為禽獸繼父求情,要求對其從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