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報告由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出具,結論是“該樣品經檢測,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符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B類要求”。 孫仲民的公司曾是沃爾瑪(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沃爾瑪”)服裝類供貨商。他說,送檢童裝購于西鄉金海沃爾瑪。但沃爾瑪暫未對此事作出回應,童裝生產廠商則表示,需要時間開展調查。 報料 在售男童T恤含致癌物質? 8月8日晚,孫仲民在西鄉街道金海沃爾瑪找到多件“問題”服裝。他最后買了兩件童裝。服裝有什么“問題”?孫仲民說,衣服印花有一股味道。他介紹,衣服如果使用了不合格染料做印花,就可能含有甲醛、芳香胺等有害物質。 8月10日,孫仲民將一件童裝男童短袖T恤送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檢驗。檢測院8月16日出具報告,T恤紅色印花部位,在實驗范圍內,被檢物檢出標準規定所禁用的芳香胺,名稱為2,4-二氨基甲苯,含量為28mg/kg。該報告編號為“WT124077248”。按《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芳香胺標準要求為“禁用(限量值)20mg/kg”。 深圳市消委會2010年的一份《兒童服裝比較試驗報告》指出,絕大多數偶氮染料不會對人體產生有害的影響,但含有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會對人體產生危害。報告稱,織物上的此類染料會被皮膚吸收,并在人體內擴散,形成致癌的芳香胺后,可誘發癌癥或引起過敏。 9月17日,孫仲民在景田沃爾瑪也買到一件上述品牌男童T恤。他說,因沃爾瑪實行集中采購,涉事童裝可能數以萬計。他直指沃爾瑪內部采購存在問題。“這么大品牌也銷售有害小孩的商品!” 回放 前供貨商在老東家“打假” 孫仲民在布料行業做了15年,從事服裝生產已有5年。從2008年到2011年,他的公司是沃爾瑪的供貨商。孫仲民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與沃爾瑪簽訂的《供貨合同及質量保證協議》,簽訂日期為2010年12月15日。 孫仲民介紹,他一開始與沃爾瑪合作得很好。而去年一單115萬元的供貨合同,導致雙方之前已有的矛盾加劇。他說,沃爾瑪在其出貨后又單方面退貨。其代理律師周先生說,孫仲民那批退貨商品,90%理由是“庫存過量”,小部分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目前福田區法院已立案。 他說,多年來,沃爾瑪有一套質量監控制度,其中一條則是要求供貨商寫保證函。“我們就寫過幾次。”他認為,保證函的作用是,讓一部分不合格的商品也能上架,但一旦被執法部門查處或遭遇投訴,責任則轉移到供貨商上。 他提供的一張保證函寫著,“因我司將洗水標注錯誤,如大貨銷售期間出現相關物料及輔料質檢不過關情況,一切后果由我司負責”。他隨后在自己熟悉的服裝領域給沃爾瑪“挑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