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日報》26歲內地孕婦葉女士,今年8月29日在廣州登機飛抵香港國際機場。入境期間,葉女士向入境處職員出示偽造的醫生證明書,并謊稱懷孕周數為28周,企圖闖關,最終被入境處職員揭發。9月18日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管有虛假文件及作出虛假申述兩項罪名成立,判囚8個月。 葉女士8月29日搭乘港龍航班KA789于23時30分抵港,隨同孕婦的另有一名中年女性親屬。在入境柜位時,入境處職員發現葉女士腹部明顯隆起,同時未能出具香港醫院的產科預約證明書,只提供了一份由內地醫院所發的醫生證明書以作證明。入境處職員隨即翻查記錄,發現葉女士曾于今年6月在羅湖管制站因未有預約分娩證明書而被拒入境,她當時表示預產期為9月5日。當時醫生證明顯示懷孕 28周,相隔約10周,理應懷孕近38周,懷疑葉女士手持證明作假,于是拒絕入境并計劃將其遣返。但她情緒激動抗拒,指罵并腳踢護士,下體出血,導致入境處無法遣返。出于人道考慮,入境處職員隨即召喚救護車將她送往醫院。醫生證實她即將臨盆,不宜遣送。葉女士其后被送往醫院并于9月8日誕下一名男嬰。 被告在調查中承認于8月29日入境時,訛稱其懷孕周數為28周,及出示一張虛假的醫生證明書,以圖瞞騙入境處人員準許其入境香港。這份虛假的醫生證明書,抬頭是廣東省人民醫院,是被告用100元人民幣購得。 18日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判決,該名孕婦被裁定管有虛假文件及作出虛假申述兩項罪名成立,即合共判囚8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