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產婦劉女士在西城區婦幼保健院接受剖腹產,在之后的理療中腹部被理療燈深度燙傷。西城區婦幼保健院柴院長表示,愿意通過市醫療調解委員會協商解決。 據劉女士介紹,她于8月9日在西城區婦幼保健院接受了剖腹產手術。8月11日為了促進刀口愈合接受了理療。“11日當天上午做了一次理療,下午做了一次。到了晚上的時候我才發現刀口上方被燙起了好幾個大泡,燙傷足有10厘米長。”劉女士稱,由于剖腹產的刀口依然疼痛,所以燙傷之后沒有第一時間發現。她稱,每次做理療,護士把儀器放在病床旁打開就離開了。 西城區婦幼保健院婦產科隨后用“濕潤燒傷膏”對傷口進行了治療。婦幼保健院柴院長表示“燙傷并不嚴重”,并于8月17日通知劉女士可以出院。“我的刀口還沒有愈合,燙傷也沒有好。”在劉女士及家屬的要求下,婦幼保健院將劉女士送往304醫院,經診斷為深二度燙傷,按醫囑不能母乳喂養,治療至少需要1個月的時間,并且會留下永久的傷疤。 對于燙傷情況,柴院長表示,醫院不是沒有責任,但也和產婦體質有關,具體責任比重需醫療調解委員會認定。目前院方能做的,是盡最大的努力配合產婦在304醫院治療好燙傷,并支付燙傷治療費用。前天上午,院方為劉女士辦理完出院手續,照常收取了12381.08元住院費,其中包括在該院治療燙傷的費用。對于劉女士家屬提出的賠償事宜,院方表示仍需通過北京市醫療調解委員會協商解決。 劉女士認為,8月12日之后,其燙傷傷情嚴重,但院方認為只是輕度燙傷,且只是用燒傷膏涂抹傷口的方式治療,延誤了病情,院方對其傷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對此,柴院長稱,西城區婦幼保健院以婦產科為主,對于燙傷的認識不夠專業,所以造成誤區。但她稱,婦幼保健院以婦產科為主,以前其他產婦在做理療時,也發生過類似情況,婦產科的醫護人員有一定經驗治療這些燙傷,都是簡單地處理后,就痊愈了,因此不能認為是醫院處置不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