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玩火鄰居相救 40歲的趙先生在交道口北頭條承租了兩間公房(平房),一家老小在此住了兩年多。西側是鄰居劉某家,劉某夫婦在附近市場賣調料。趙先生說,此前,偶爾見到劉某,但基本不打招呼。 今年1月5日早9點左右,趙先生起床發現屋內有煙,并伴有焦煳味兒,但家里并未起火。趙先生穿上褲子,剛走到門外,就聽到西側隔壁屋有女孩哭喊“救命”。他跑過去,一腳踹開門,看到小女孩只穿秋褲,光腳站在地上哭,而屋里已經著起明火。 趙先生說,他抱著女孩往自己家跑,因火勢兇猛,煙霧已經進了自己家。他在屋里找出兒子的棉拖鞋和棉衣給女孩穿上,又帶上手機,之后跑到屋外,“前后不到2分鐘,火起來的太快”。 趙先生逃出后即報警。消防員趕來后,經20多分鐘撲救將火勢控制。大火將劉某家和趙先生家的家具、電器等燒毀,房屋嚴重受損,另有幾名住戶家受到牽連。 事發后,相關部門認定,起火原因是女孩玩火引燃周邊可燃物,起火房屋為磚木結構,火勢蔓延迅速。 救了人卻遇索賠難 趙先生是北京人,沒有工作,沒有住房,妻子在企業上班,月收入3000余元。事發時承租的兩間公房每月租金70元。 趙先生說,火災發生當天,女孩的父親劉某曾找到他說了幾句感謝的話。當時急需找住處,他就沒提賠償的事。事發當晚,劉某出錢將趙先生及家人安排到附近賓館居住,并承諾再幫忙找別的住處。為給劉某省錢,趙先生將父母安頓到親戚家。 1月9日,趙先生聯系上劉某,并一起去中介找房。當時,業務員給趙先生介紹了一套月租金3500元的房子,劉某認為費用太高。趙先生說:“當著中介和鄰居的面,劉某說要不你把我孩子掐死吧。”昨天,鄰居張某證實了這一說法。趙先生說,此后他去找房,劉某都說,“不行,沒錢賠”。“他這個態度,我沒法談,我總不能去求他吧。”趙先生隨即將劉某及劉某的房東齊某起訴到東城法院。 趙先生說,事發后,劉某只支付了賓館5天的房費,此后再沒出過一分錢。 孩子家長態度消極 趙先生最初索賠的數額是5萬余元。此案開庭時,劉某認為索賠數額過高,并且不同意調解,提出等待對房屋損失進行評估鑒定后再說。 趙先生稱,開庭時,劉某的態度不好,“他還埋怨我可以不用先救他的孩子,先救自己家財產,我還能說他什么!” 承辦法官表示,開庭時,劉某認可事實,但態度不夠積極,他說要等鑒定,其他的就說不知道,沒想好。法官當時在庭上對劉某說,趙先生把孩子從火場里救出來,劉某應該對這一行為懷有感激之情,而不是態度消極被動,在端正態度的基礎上,再談賠償或調解都可以。但劉某對此沉默未發表意見。 今年5月,相關部門作出評估鑒定,認定趙先生家的各項損失總計6萬余元。 被告玩失蹤不出庭 昨天,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劉某卻沒有出庭。此次,趙先生除了索賠房屋損失6萬余元外,還要求劉某及齊某賠償他一年房租4.7萬余元。趙先生稱,孩子在東城區的幼兒園上學,附近租金高,每月3000多元,家里不得不咬著牙承受租金。 趙先生說,劉某肯定是跑了。4月底,他從居委會得知,劉某要轉租市場攤位,此后他再也找不到劉某,手機號碼也已易主。 法官也表示,已經無法聯系劉某,法院曾按照劉某留下的地址,通過司法專郵送達司法文書,但回復查無此人。 齊某庭上表示,趙先生家的廚房屬違章建筑,不應列入評估范圍,他還認為趙先生家的損失與其無關,因此不該賠償。 法官表示,鑒于劉某目前下落不明,無法進行質證和答辯,將影響正常的庭審程序。法官希望趙先生繼續向法庭提供有關劉某的線索,同時法院也將去核實調查,案件將擇日另行開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