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時,溫州交警二大隊二中隊副中隊長陳舒正在路口執勤。當時他真被嚇到了:一輛車子不偏不倚撞在路邊行道樹上,車里竟然人影都沒有。 很快何先生抱著女兒過來了。“老爸滿頭大汗,是嚇出來的冷汗,女兒在手里拼命哭,特揪心。”陳舒回憶說。 據何先生介紹,他從幼兒園接了女兒后,一開始是和往常一樣讓女兒坐在后排的,后排兒童鎖也鎖上了。后來女兒可能坐得不耐煩了,硬是要爬到前面來。雖然前排沒有安全鎖,但他看快到家了,所以就沒有制止。誰知道女兒突然打開車門往外掉。 查看了監控后,陳舒發現何先生至少有兩項違規操作,一是從直行車道強行變道至左轉彎車道,二是沒系安全帶。 考慮到何先生剛從驚嚇中走出來,馬上處理他對他精神打擊太大,交警決定暫緩處理。 發生這樣的緊急情況怎么辦? 何先生知道讓女兒坐后座,卻沒堅持到最后;他能在第一時間下去救女兒,卻忘了剎車……在這件事情里,何先生有對有錯。 事后何先生曾說,當時他很緊張,心里只想著女兒,哪記得什么剎車。對此,交警表示,事故地處十字路口,車子轉彎時時速在20公里左右,讓車子“無人駕駛”撞上前面的人怎么辦?這是很危險的。 交警提醒,如果駕駛員有急事需馬上下車,條件允許的話應該先開警告燈,然后靠邊停車。如果實在來不及,可以在原地開警告燈并急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