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二胎,單位竟然以此為由不給孩子媽媽安排哺乳時間。日前,北京市婦聯維權部門接到市民咨詢:“二胎就沒有哺乳時間嗎?”市婦聯明確答復,只要是哺乳期的嬰兒,母親都應享受哺乳時間,跟二胎政策一點關系都沒有。 趕上今年“龍子”扎堆兒出生,專家預計涉嫌侵犯孕期和哺乳期婦女權益的問題也會扎堆出現。近日,就有一位孩子的奶奶致電北京市婦聯維權部門稱, “我孫女符合二胎政策,單位不給孩子媽媽安排哺乳時間,說生二胎沒有哺乳時間。孩子剛100天,每天哭鬧不止,餓得不行。市婦聯是否有此規定?” 市婦聯在答復中明確表示,“關于女職工哺乳時間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只要是哺乳期的嬰兒,母親都應該享受哺乳時間,跟二胎沒有關系。” 目前現行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早在1988年制定實施,《規定》明確,“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記者翻遍該政策并無某些企業所說的“生二胎沒有哺乳時間”的規定。 去年底,國務院法制辦就《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征求意見,已施行23年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面臨改變。“意見稿”對上述內容做出調整:在哺乳期內,無論是否采用母乳喂養方式,在勞動時間內,保證女職工每天的哺乳時間不少于一小時。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增加一小時。記者翻遍該“意見稿”,同樣不涉及“二胎不享受哺乳時間”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