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教應該根據胎兒生理發育的特點逐步進行,循序漸進,不能操之過急。
懷孕頭4個月應做好安胎的準備工作,從第4個月起,按孕婦生活作息時間安排胎教,最好在早上起床后,晚上臨睡前進行。 懷孕第4至5個月時,可給胎兒音樂胎教,每日兩次,每次3—5分鐘。 懷孕第5至7個月時,可用兩首樂曲輪流播放,父母還可以和胎兒說話或唱歌,每日2次,每次5分鐘。 懷孕7個月后可以正規上課,每日3次,每次5—10分鐘,早上講故事或唱歌,下班后聽音樂或文字訓練,晚上臨睡前進行音樂和文字訓練。 合理安排好時間和教學內容,使胎教更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