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晚上20時40分,常州市新北交警大隊龍虎塘中隊民警在廬山路黃河路路口發現一輛汽車行駛軌跡不正常,于是將其攔停檢查。民警發現,駕駛人郭某不僅單手開車,另一只手中還懷抱著一名嬰兒!交警立刻制止了郭某的這種危險行為,對他展開批評教育。 過程中,民警發現郭某車內有淡淡的酒味,隨即讓郭某接受酒精檢測。經呼氣檢測發現,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7mg/100ml,已涉嫌酒后駕車。 執法記錄儀顯示,交警看到郭某不僅抱著嬰兒開車還酒駕,批評郭某說:“你在今天這件事上完全不是一個合格的父親,你家里人知道要罵死你的。” 郭某向交警承認,當天下午5點他在離家不遠的江南五金機電城附近喝酒,孩子也在身邊。等到晚上8點以為酒醒了沒事了,便獨自抱著小孩開車回家。民警立刻聯系郭某的家屬,并幫忙照顧小孩,直到家屬將孩子接走。郭某被帶到龍虎塘中隊做進一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