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號早上9點多,一名自稱姓李的男子報警,說他在南京建鄴某小區樓道里發現有個男嬰,差不多三個月大,孩子被獨自放在樓道里沒人管,去看看怎么回事。 南京奧體警務站的民警接到報警之后,立即趕到小區,在一樓大廳見到了報警人李先生。當時,他就正抱著這個三個月大的男嬰,旁邊還有名男子梁某,說就是孩子的父親,他們之間還是朋友。那么,李先生為什么又報警說,有個男嬰被放在樓道里沒人管呢? 梁某說:“今天我都不知道,她一早就把小孩丟到門口了,還好朋友正好過來找我,撿到小孩,我都不知道,他打電話給我,我才知道,我才起床嘛。” 梁某表示,兒子應該是被前妻于某送過來的。今年7月,他們剛剛協議離婚,3歲的大兒子歸自己,當時一個月的小兒子歸于某。不久前,于某說要出國幾天,將小兒子暫時送過來,他答應了,誰知前妻又突然改變了時間。 梁某表示,自己出差帶不了,只母親一個人帶,小孩沒法照顧,就跟于某商量 ,于某整個脾氣就上來了 。然后兩人為此發生了爭執,誰知道,8月26號一早,于某竟將孩子和奶粉等一些生活用品直接送到了樓道門口。 民警現場撥通了于某的電話,讓于某到現場來處理一下。于某當即表示,沒有時間,她已經出國了,孩子的事情早就對接好了,一個月前就對接好了。但當民警問到她早上有沒有將孩子交到梁某手里的時候,于某沉默了。 南京建鄴公安分局奧體警務站民警羅鴻靈表示:“現場也無從得知他們是怎么溝通的,但她確實是在梁某沒有到場的情況下,將孩子放在樓梯間內,一走了之。” 在民警的協調下,梁某表示先想辦法照顧好小兒子,其他等于某回來再商量,如果協商解決不了,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警方表示,盡管有些是當事人的家事不方便過多干涉,但孩子是無辜的,將他獨自放在樓道里是很危險的,也可能涉嫌違法。 江蘇蘇博律師事務所律師宋妮接受采訪時表示:“比較幸運,孩子沒有發生危險。如果孩子發生一些危險的情況,加上她這樣的行為,是構成遺棄的,要負法律責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