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位母親街頭踩踏趴地幼女的視頻被廣泛傳播。視頻顯示,一名身穿黃色套裝的女童趴在非機動車道上大聲哭泣。有路人見狀,將孩子扶起。不料,這名女子突然起身,推開路人,并猛踩孩子背部。 圍觀市民直言,“你養不活,生來干嘛?”女子怒懟,“跟你們沒關系。我的小孩,要你管啊。我自己負責。” 路人又稱,“你不能對孩子這樣。”誰知,這名女子再懟路人,“我的小孩,要你管啊。你那么好心,你砸點錢啊,我去看病。” 事發后,有網友在當地論壇發帖稱,是這名女子將孩子推倒在路上,孩子疑有病,生母怕受連累,因此嫌棄孩子。 今天下午,記者從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區分局證實,事發杭州市蕭山區勞務市場附近,“昨天到現在,已經接到好幾個人報警。據我了解,孩子已經回去了。目前轄區派出所在調查中。” 《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