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衣服打算變賣,被超市兩次逮住,超市決定報警。當民警趕到現場時,女生哭訴并懇求民警不要告訴學校和家長。12日晚,民警通知孩子的父親來領人,她的父親趕來后稱,自己離婚了,實在太忙疏于管教了。 12晚9點半,邁皋橋某大型超市一位女員工報警稱,超市保安抓到一名女生偷竊商品,這是她第二次偷竊了。民警趕到超市,報警的女員工出于憐憫她,對民警說,請民警來不是為了抓孩子,擔心這個女孩一人回家不安全,希望民警送她回家。此時,涉嫌偷竊的女生被留置在員工工作間。見到民警,她忍不住嚇哭了。“我發誓不再偷竊,我寫保證書,不要告訴家長和學校。”女孩懇求。民警了解到,這名女孩父母離婚,女孩跟父親生活,平時父親也不怎么給她零用錢。超市員工說,11日晚發現她偷了價值100多元的商品,出于同情只是批評教育了她就放了,沒想到第二天又偷了價值700多元的衣物揣在書包里。 女孩告訴民警,她偷這些衣服打算拿出去換錢,購買輔導書。聽完女孩敘述,民警打電話給她父親來領人,女孩再次哭了,說父親肯定會打她,超市員工安慰她會幫她說情。不久,女孩的父親趕來,對女兒出現在邁皋橋感到吃驚,他說女兒晚上6點就應該到家的,沒想到她從鼓樓跑到這里來。民警考慮她認錯態度誠懇,應該不會再犯,就沒再提偷竊一事。民警提醒女孩父親;“女兒現在還小,還能管得住,如果長期很晚不回家,你想管可能就管不住了!”女孩父親表示自己平時很忙。民警再次提醒他,再忙也不能不管教女兒,他表示會認真對待這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