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號,吳女士到自家的附近婦幼保健院做了藥物引產手術,并且在6月6號,再次進行了清宮手術。但當吳女士7月9日再到婦幼保健院復查時卻被告知:原本在一個月前就應該流產掉的胎兒,現在卻還在吳女士的肚子里,這個胎兒“復生”了! 一次藥物引產,一次清宮手術,在吳女士的病歷本里均向有手術記錄,并且在6月5日吳女士做完藥物引產之后, 該婦幼保健院也按照規定,向她出示了胎兒遺體處理告知書。而在7月9號吳女士復查時,卻拿到了一張寫著“宮內孕單活胎15+4周孕”的檢查報告。看著眼前的b超檢查單,她震驚地說不出話來。 早就應該被引產的胎兒,為何時隔一個月依然在吳女士的肚子里?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的吳女士隨后和丈夫一起,仔細翻看了各項就診記錄。 胎兒仍在腹中,病歷上還寫錯了就診者的名字,這讓吳女士的丈夫杜先生氣不打一處來。 對于經過引產和清宮胎兒卻依然在吳女士腹中的具體原因,婦幼保健院的韓院長說,還需進行進一步地調查才能得出結果。該婦幼保健院韓院長表示,可以幫吳女士聯系其他醫院做引產手術,至于其他賠償事宜則需要再協商。下午三點記者離開現場時,雙方仍在就此事的后續解決方案進行進一步的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