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家長同意就擅自用孩子們的照片制成掛歷,還要家長購買,這一行為實屬不當。”昨日,江夏區關山橋寶貝天天幼兒園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長反映稱,幼兒園此舉涉嫌不當營利,且侵犯孩子隱私。 據了解,近日該幼兒園多名家長紛紛接到園方通知稱,為迎接新年到來,給孩子留下美好回憶,幼兒園在影樓為孩子們拍攝了一系列照片,并將照片制作成掛歷。但這些掛歷并非贈送,而是需要家長出錢購買,家長質疑幼兒園此舉涉嫌不當營利,家長們還擔心孩子的照片和底片從影樓流向不法分子手中,對孩子安全造成威脅。 昨日中午,記者趕至江夏區寶貝天天幼兒園了解情況,當記者說明來意后,幼兒園園長徐女士稱對此事感到很意外。徐園長介紹,該幼兒園是民辦園,有200余名學生,其中大部分是留守兒童,考慮到孩子父母不在身邊,平時拍藝術照的機會少。新年到來,園方為給孩子留下些許回憶,就帶孩子去拍藝術照并做成掛歷。“考慮到有家長不愿買掛歷,園方在給家長的通知上已寫明自愿購買。”徐園長說。 記者在幼兒園老師辦公室里看到,有幾本包裝好的掛歷,掛歷圖片是該幼兒園孩子們的藝術照,照片上沒有署名,孩子的穿著有冬裝也有夏裝。每份掛歷首頁還放有一張通知,通知稱,新年將至,某影樓舉辦活動,為孩子們制作一份掛歷,給家長優惠價為80元一套。徐園長表示,此次在影樓拍照事先確實未告知家長,此事當初未考慮周全,而掛歷選用的大部分夏裝照于去年六一兒童節拍攝,拍夏裝照家長們均知曉。 徐園長還稱,此次拍照的影樓老板是其朋友,因影樓才開張不久,她私下也想借此機會幫朋友宣傳一下。當記者提及雙方是否有利益關系時,徐園長表態稱因是家長自愿購買,不存在利益關聯。 昨日下午,記者就此咨詢了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陳剛律師。陳律師介紹,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陳律師表示,該事件中,園方所做只在家長圈中傳播,如未造成嚴重后果,家長可要求園方道歉并銷毀照片及底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