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孩子進行傷害的,大多不是陌生人,通常是孩子熟悉、信任、尊重、親近和依賴的人。近日,有網友在麻辣社區發帖稱,自己4歲的女兒在學畫畫時被老師侵犯,這一事件引人氣憤,在侵害孩子事件頻發的今天,父母要行動起來,要教會孩子對禽獸老師說:NO! 4歲孩疑遭老師侵犯,要教會孩子對禽獸老師說“NO” 未料:4歲女童疑遭老師侵犯 網帖中稱“10月12日,我把四歲多的女兒圓圓(化名)送到老師陳某家里補習學畫畫。孩子學完后說腳疼,當晚洗澡時發現孩子內褲很臟,有白色的黏糊物。之后幾天,圓圓精神恍惚,也不正面回答我任何問題。直到15日晚,在父母的反復追問下才告訴我,陳老師對她猥褻的詳細經過,并哭著說:陳老師叫她不能告訴父母和任何人……。” 據了解,孩子從今年春節后,一直在陳某家接受“家庭式補習”。 調查:涉案老師被刑拘 從貼文中看到有一張簡陽市婦幼保健院的病情證明單,上面寫道:“該幼女外陰有一約0.3厘米擦傷、充血。”從簡陽市公安局獲悉,16日的確接到報案,警方已于17日將陳某抓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陳某,40多歲,在簡陽一小區5樓開辦畫室,附近居民對畫室很熟悉,畫室以其父親的姓名命名。“已開很多年了,主要培訓國畫。”一知情者說。 呼吁:猥褻幼小孩子者更應重懲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張雪梅說,應該給性侵、猥褻行為進行嚴懲和震懾,猥褻、性侵兒童應該與普通猥褻、性侵案件進行區分,在社會上傳遞性侵、猥褻幼童可重罰的信息,改變嫌疑人認為性侵、猥褻違法成本低的認識和想法,對孩子來說,有些猥褻幼童案件,可能比強奸造成的傷害更加嚴重。所以從量刑和定罪上來說,應該重新考慮,或者將強奸的概念拓寬,達到嚴懲的目的,不能讓人覺得猥褻相對于強奸就可以輕判。 反思:教孩子“尊重老師”不是“順從老師” 兒童性教育專家胡萍一直強調需要重建孩子與教師的關系,孩子應該被教導為尊重老師,而不是順從老師,尊重意味著孩子能夠辨別老師行為的對錯,懂得拒絕老師錯誤的行為,在我們的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中都是缺失的,應該引起我們的反思。 建議: 讓孩子避免性侵害4句話 1.讓孩子了解自己身體的部位,對隱私的地方,如胸部、下體是不能被人隨意觸碰的,要教會孩子有權拒絕所有人的觸摸。 2.教導孩子的秘密有多種性質,安全的秘密會給你帶來驚喜,但危險的秘密則傷害自己是不應遵守的。 3.鼓勵孩子表達感受,接納他們有驚慌哭泣和發怒的時候,多了解他們的情緒,建立信任和支持的親子關系。 4. 父母也要告訴孩子,在遇到性侵害的行為時,要反抗和大聲呼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