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6年1月起,教師資格終身制時代將正式結束。屆時,中小學教師資格實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冊。 近日,市教委印發《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根據要求,北京市將于2016年開展教師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工作。 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是對教師入職后從教資格的定期核查。此前,教師資格一經獲得將終身享有。 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對象為本市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中小學教師資格實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冊。定期注冊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冊的人員,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根據通知要求,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的都被視為注冊不合格。 教師資格認定改革后,與之配套的教師資格考試也將改變。根據市教委文件,從2015年9月起,本市正式啟動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凡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必須參加相應類別的全國統一的教師資格考試。 試點啟動后,明年入學的師范生,畢業時不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如想申請教師資格也要參加統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