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大竹男子王任輝因賭博輸錢綁架5歲男童勒索錢財。在作案過程中,因小孩哭鬧,王任輝殘忍撕票。今日(18日),王任輝因犯綁架罪,經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準,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2年6月初,大竹縣周家鎮的王任輝因賭博輸錢,產生綁架勒索錢財的念頭,遂盯上了朋友的5歲兒子小章。6月15日14時許,王任輝在大竹縣周家鎮某幼兒園門口將小章騙至周家鎮一提灌站旁的玉米地內。因孩子哭鬧,王任輝便用編織袋捂住其口鼻致其窒息死亡。隨后,王任輝將尸體裝入編織袋內扔到河溝里。在殘忍地殺害了孩子后,王任輝到周家鎮購買手機卡,并用該卡多次向孩子的父親發送勒索短信。當月17日8時許,王任輝在約定地點取走5000元贖金后乘車逃逸,后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任輝以勒索錢財為目的,綁架并殺害一名兒童,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且犯罪手段殘忍,犯罪情節惡劣,犯罪后果嚴重,應依法嚴懲。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對罪犯王任輝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在法定期限內,被告人王任輝沒有上訴,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復核,裁定同意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