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頂樓房子,沒想到房頂上是電梯機房,電梯一開動機房里的“嗡嗡嗡”聲音就傳進房間,徹夜不休。 武昌一小區住戶就在這噪音中生活了3年多,常被吵得徹夜難眠,終于由一名孕婦以影響胎兒為提起訴訟,法官最終支持了孕婦訴求,判決開發商必須在半年內整改。 如今距離整改期限還有一個多月,昨日,記者到現場探訪發現,電梯及機房仍未整改,“從懷孕開始打官司,到現在孩子生下來9個月了,還沒改。”當初打官司的鄭女士向記者搖頭嘆息。 電梯噪音驚擾孕婦 31歲的鄭女士住武昌民主路一小區的17層高樓。鄭女士告訴記者,她與丈夫林先生是2010年底住進小區的,住在頂樓,入住后夫妻倆發現房里總充斥著“嗡嗡嗡”的低頻噪音,“就像微波爐一直在轉,吵得人心慌。” 夫妻倆檢查發現,噪音來自樓頂的電梯機房。 記者昨日到現場看到,該單元有兩部電梯,控制電梯的兩個機房設在樓頂,其中一個機房挨著鄭女士家的房頂。只要電梯啟動,樓頂就傳來“嗡嗡”聲。記者在鄭家呆了半個多鐘頭,不斷聽到這噪聲。 “早上6點多和半夜是最嚴重的,導致我們很難入睡,睡著了也大早就醒了。”為此,夫妻倆找物業和開發商反映,但說是沒法解決,又向武漢市長信箱投訴,開發商于是調低了電梯運行速度,但這并未解決來自機房的噪音。 2012年底,鄭女士懷孕,更加對電梯噪音敏感,整晚不能入睡。她擔心胎兒因此受到影響,去年起開始著手上法院告狀。 開發商辯稱電梯達標 打官司前,林先生找到相關測量單位對客廳和臥室晚上的噪音進行測試。測試顯示,客廳里的噪音最大時達47.1db(A),臥室最大時為48.2db(A),而國家對客廳和臥室晚上的的限值分別為35和30,顯然超標。 去年初,鄭女士和丈夫據此將開發商告進武昌區法院,他們認為讓機房緊挨住房房頂的設計不合理,“中間應該設隔離墻或隔離帶。”但從實際考慮,只能要求開發商對電梯及機房進行減震降噪。 開發商也找到省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檢測研究所對電梯和機房的噪音進行測量,“結果是在國家標準范圍內。”此外,開發商還拿著房屋的驗收等手續證明電梯緊挨房間的設計通過規劃驗收,是合理的,因此拒絕整改。 法官判噪音必須降低 面對開發商拿出的鑒定,鄭女士很氣憤:“我們說的是電梯和機房給住家帶來噪音,電梯出廠噪音沒超標,可我們房間噪音超標了,當然就應該改,而且可以改。” 對此,武昌區法院也認為,電梯設計達標以及房屋設計通過驗收都不是免責理由。按國家規定,客廳和臥室的噪音最大時不能高于限值的10db,而鄭女士家顯然超過,開發商有義務確保住房沒有噪聲污染,遂于去年12月判決開發商半年內對兩部電梯減震降噪,使鄭女士家的噪音達標,若沒及時整改,每超一個月,賠償鄭女士家50元錢,直到整改達標為止。 “直到現在,也沒見來整改,9個月大的孩子一進主臥睡覺,就容易醒、哭鬧,若是實在不改,只能賣房子了。”鄭女士很無奈地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