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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和我快結婚了,BF家買了一套一室一廳的房子共37萬,其中貸款20W,11W是BF家出的首付。其余的6萬都是在外面借的錢。由我和他一起還清。我不計較他買多大多好的房子,我覺得和他在一起開心就可以。錢一起還也沒有問題。我們的債我們自己還。而且我的父母愿意出一筆錢幫助我們還清債務。
可是就在簽合約的前兩天BF的父母突然打電話給BF,叫BF和我說,房子的房產證上不能寫我的名字。怕我們以后分手或者離婚了這套房子分不過來。我當時就氣悶了,還沒結婚了,他家父母就想到這個問題。他的父母還說,除非我家把所有剩余的錢出掉,再把家具家電一大套設施全部買好才能寫上我的名字。我真的聽的傻了,BF家也太會斤斤計較了,既然我都不介意和BF一起還貸款和還外面的債,為什么他家的人要這樣呢?
他的父母還說,即使房產證上不寫我的名字,我也必須要和他兒子一起還錢,要是不想出錢還債就先把外面借的6W給還掉。
我那個氣的喲。這兩個老人真實太過分了。說實話,37W的房子在上海算個什么?在他們看來,我就像是為了那套房子才跟BF結婚的,我們在一起好多年了,要是真為了房子,我還找他家37W的房子呀?我沒想到BF的父母會是這樣。平時他們對我也挺好的。
BF說因為他家隔壁有個男孩子就是買了房子后和女朋友分手了,現在還在打官司,所以他父母也怕這個麻煩。這幾天我氣的都不和BF聯系,真的傷透心,大家說我要怎么辦呢?
轉自網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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