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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午,5歲的Sam回家洗澡。脫完衣服,他要我先給他倒一杯水。我說:“先洗澡后喝水吧。”他學著幼兒園小朋友的口氣威脅我,“不給我倒水,我就不喜歡你了,就不愛你了”!
我慢悠悠的回答道,“你愛不愛我,不會影響我的決定和行動,你永遠不可能用這個理由來要挾我,爸爸媽媽可曾這樣要挾你?”
“從來沒有過。”Sam回答道。
我告訴他,“無論你愛不愛我,我都一樣愛你。”
Sam嚴肅的回答道“Me too. Even when I’m angry at you, I still love you.”
這次小小的對話,讓5歲的Sam再次確認了愛的首要原則:真愛是無條件的。
“聽話!爸爸媽媽就喜歡聽話的孩子!你不聽話,我就不愛你了!就不要你了!類似的話我們早已司空見慣了,而它傳達給孩子的信息卻是致命的:“不服從我,就意味著我們之間關系的決裂,我就拋棄你!”孩子離開了父母是無法存活的,父母的拋棄對于孩子來說就意味著死亡。為了活命,孩子只有乖乖的順從父母。
孩子長大后,在和他人相處的時候,會出現以下幾種思維和行為模式:
1. 難以接受他人的不同意見,只要有人辯駁自己的看法,就感到特別難受,覺得對方是在否定自己作為一個人的價值。
2. 在意見不統一的情況下,千方百計說服對方,甚至使用威脅的方式和手段。
3. 不敢向他人提出不同意見,尤其是關系親密或者比較重要的人,生怕對方因此勃然大怒,拂袖而去,從而導致自己喪失這段重要的關系,因此只能壓抑自我,看著別人的臉色行事。
4. 在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時,尤其是人際關系(比如遭到拒絕或者失戀),過去受到父母遺棄威脅時所經歷的那種走投無路的傷痛會翻涌而至,從而感到無比的痛苦,焦慮,甚至絕望。
明智的父母會理智而冷靜的接受孩子提出的不同意見,哪怕就是一個小小的“不”字。孩子將來怎樣平等跟他人相處,怎樣提出不同意見,怎樣協商,談判,討價還價,怎樣面質,辯解,堅持立場,怎樣妥協讓步,兩全其美,都首先在童年時期,在跟父母的相處中得到培訓和鍛煉。
父母允許孩子“不聽話”,接納孩子的獨特性,鼓勵孩子發表意見,耐心地跟孩子講道理,平等的協商,就培養了孩子良好的社交能力。
父母不允許孩子“不聽話”,要求孩子順從成年人,強行鎮壓孩子的反抗,孩子的社交能力就被扭曲,壓制,將來和別人相處時,就會變得缺乏自信,難以對現實情況做出冷靜的分析和判斷。
美國心理學家克勞德和唐森博士提出,三歲的兒童應該已經掌握以下處世原則:
1. 與他人建立親密感情聯絡,但不至于因為分離而丟掉自我,放棄自由。
2. 對他人說恰當的“不”,而不必擔心失去對方的愛。
3. 接受他人的拒絕,而不因此冷落對方。
由于我們在家從來沒有用感情要挾過Sam,我特地問了問他怎么學會說“如果你不……我就不喜歡你”這樣的話,他告訴我是幼兒園的小朋友這樣說。這些小朋友又是從哪里學會說這樣的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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