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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于 2009-8-20 09: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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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孕婦用藥三大問題
問題一:擔心哮喘藥物對胎兒有影響,我可以暫時停止用藥直到寶寶生下來嗎?
答:停藥對胎兒的危害更大
懷孕可以使哮喘發生變化,不使用藥物控制哮喘癥狀的話,假如哮喘反復發作,媽媽的身體的血氧含量會降低。血氧含量降低會在媽媽體內產生一系列代償機制,包括子宮動脈血流下降、母體靜脈回流減少以及氧合血紅蛋白解離曲線左移等。這些變化會“傳導”給胎兒,引起胎兒血氧的下降以及胎兒缺氧。而如果媽媽的哮喘進一步加重,會加劇她的低氧血癥,進一步威脅胎兒的正常發育。
因此,如果擅自停藥導致哮喘控制不足,對胎兒的危害比使用哮喘藥物更大。
問題二:既然要用藥,哪些哮喘藥物對胎兒相對更安全?
答:盡量選擇表面吸入藥物
在給哮喘孕婦選擇藥物時,必須考慮每種藥物的藥效以及危險性。總的來說,要盡量使用表面吸入的藥物,而非口服藥或靜脈給藥,這樣可以減少全身的吸收和對胎兒的影響。
遺憾的是,目前國際上還缺乏哮喘孕婦用藥對胎兒安全性的全面研究。根據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報告,只有布地奈德有足夠且恰當的臨床對照研究,歸類為孕婦較為安全的藥物。一些哮喘的藥物如茶堿、白三烯受體調節劑等,因為沒有懷孕相關安全性的數據,所以不要隨便服用。
李靖建議,如果患者是輕度哮喘,每天的短效β2受體激動劑可為首選治療藥物。中度持續性哮喘的孕婦,每天應使用吸入性的低劑量皮質類固醇聯合長效β2受體激動劑。重度持續性哮喘患者應聯合吸入高劑量的皮質類固醇和長效β2受體激動劑。如果需要,可以加用口服的皮質類固醇。但她提醒,要盡量減少或停用全身性的皮質類固醇。
問題三:已經在進行脫敏治療的哮喘患者,懷孕后應該停止脫敏治療嗎?
答:不提倡懷孕后開始脫敏治療
李靖說,如果患者懷孕前沒有進行脫敏治療,不提倡她在懷孕后開始脫敏治療,這是因為脫敏治療可引起相關的全身反應,有可能導致自然流產。此外,脫敏治療引起的過敏反應,也可能增加對媽媽和胎兒造成的副作用和死亡率。
不過,假如患者在懷寶寶之前已經展開脫敏治療,而且控制哮喘的效果良好,懷孕后可以繼續脫敏治療,但治療劑量不可以增加,且一定要在醫院里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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